泰安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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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29 15: 32 来源: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由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附图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9005房间;电话(传真):0538-6992655;电子邮箱:6992655@taian.gov.cn)。


  一、概述


  2015年,泰安市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全面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工作思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2015年全国城市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中,我市财政透明度位居全国294个城市第18位。


  (一)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向社会公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方面政府信息800余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完成了市政府和62个政府部门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实施的690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保留和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6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64件。


  (二)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周密细致、答复及时、格式规范”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工作机制,健全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等受理渠道,有效提升了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意见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预案,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维护了政府形象,保障了群众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2015年,全市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答复率10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根据“以训代会、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集体学习、编印培训资料、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密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2015年,全市共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92次,培训工作人员2732人次。市政府新闻办在浙江大学举办了由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宣传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泰安市新闻发言人专题培训班。市人社局对300名新招录公务员、120名县(市、区)科级公务员和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四)精心编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促进年度报告编制报送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发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报送平台”,通过统一的平台填报年度报告统计情况。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编制内容和报送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手册》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对参编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根据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了《泰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分管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二是成立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了市政府办公室公报科,具体负责《泰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三是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达到117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泰安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等制度。印发了泰安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新闻发布、微博微信及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全市形成了科学、完整、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如,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分别制定了《泰安市环保局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泰安市环保局政策解读制度》、《泰安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泰安市国资委舆情收集与回应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发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解读要求、解读范围、解读责任。二是规范解读程序。向拟稿单位下发《政策解读通知单》,政策文件定稿印发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三是拓宽解读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微门户、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解读涉及民生民计、社会关注、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创新解读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专家解读、以图解文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2015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51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的研判、处置、回应工作,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社会关切回应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消除不实传言。2015年,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共回应重大舆情、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252件。


  (三)互动交流情况。为畅听社情民意,了解百姓诉求,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及政务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媒体,开展政民互动交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15年,市长信箱答复群众留言1680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微门户答复群众留言2357条,“12345民生微信平台”答复群众留言79条。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1273次。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114次,回应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7839个,网络点击量突破了百万人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公开情况


  制定了泰安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将重点领域9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6个县(市、区)、2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细化分工,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全程跟踪,全程督导,并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新建、整合栏目22个,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编发了《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进度和结果均通过泰安网上政务大厅公开。2015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92万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二是下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开了市级保留实施的285项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公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13项。


  2.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公开了市级56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3309项及行政职权、法律依据、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3.政府责任清单公开。制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公开市级40个部门和单位政府责任清单3845项。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了2014年泰安市级财政决算、2014年度泰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细化表》、《2015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细化表》。二是公布了《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泰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4年度泰安市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市直70个部门、县(市、区)319个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及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市直91个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2.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占用信息公开。公开了《关于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泰安市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等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泰安市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公开。通过泰安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泰安市政府采购目录》、《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2015年,发布政府采购公告380条,中标公告380条。


  4.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公开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和第三批置换债券分配方案及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泰安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债务限额”。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2015年,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政策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1.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市房管局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开辟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通过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摇号方式,公开和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918套。通过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逐月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情况。公开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信息30条,工程建筑管理信息40条。


  2.房屋拆迁和补偿信息公开。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认真履行公告、告示、公布和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主动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征收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房屋征收决定等信息。2015年,公开房屋征收决定5条,房屋征收公告5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3条。


  3.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印发了《泰安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信息查询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征收“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通过泰安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征收土地方案、补偿方案等征地信息。2015年,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条、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1条、重点棚户区改造土地供应计划1条。公示建设用地出让公告信息17条、出让结果信息64条、审批结果信息56条。公开建设用地方案信息10条、征收土地公告信息35条、征收土地及补偿方案信息33条、土地登记信息837条、土地抵押登记信息410条,更新建设用地审批结果服务指南和手册8条。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通报”制度。通过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了《傲徕峰路改造工程》、《泰安市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152个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批复方式、批复文件、批复文号等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2.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2015年,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类项目招投标信息1973条,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信息84条。


  3.城市规划信息公开。2015年,通过泰安规划信息网公开专项规划3项,控制性详细规划54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5项,规划方案审批信息2条,建设工程批前公示信息13条。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逐月公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泰安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泰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和《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的通知》。二是定期公布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困难补助情况。三是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公开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月补助标准及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


  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泰安各高校网站及时公开公示招生计划、考试加分、新生录取、缺额计划、考生资格等招生信息及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财务信息。2015年,公开高校招生信息52条,财务信息38条。


  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根据规定,对39种法定传染病、10余种非法定传染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和报告。对医疗卫生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经批准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医疗机构网站、“泰安价格通”等平台发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480条。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制定了《泰安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公开了《2015年上半年市属参控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15年1至9月份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有关财务指标、16户企业纳入首批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和泰安市齐鲁种子中心100%国有产权公开挂牌成交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业绩考核、改革重组、资产保值增值信息26条。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制定下发了《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泰安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泰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2015年第1次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定时公布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友情提示信息。按季度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废水污染源、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2015年,发布监督性监测结果通告10条,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94条,监察执法工作信息7条,行政违法处罚信息22条。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制定了《2015年泰安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公开保健食品、乳制品消费警示信息29条,监督执法信息352条,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39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6条,抽检不合格及违法广告信息380条。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制定了《关于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关于公布泰安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2015年,泰安小荷公益网站、泰山慈善基金会等8个市级社会团体、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及1个基金会,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募集资金使用、公益资助项目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公开市直部门和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2项及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07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465条,县(市、区)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542条;本年度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214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00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19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00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初步形成了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微门户为主,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报刊杂志等为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


  1.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完成了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新增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部门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热点回应、图解政策、专家解读等36个栏目。开展政府网站普查,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市234个政府网站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4个政府网站进行了评估和监测,并按规定对评估和监测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关停整改,彻底消除“僵尸、睡眠”网站,解决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群众反映问题回应不主动的问题。根据建设统一政府网站平台、打造高效政府网站群要求,完成了16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政府网站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迁移和整合。2015年,全市在政府网站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36个。


  2.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下发了《关于报送2015年新闻发布会选题的通知》、《关于调整泰安市新闻发言人的通知》、《关于公布泰安市新闻发言人名单的通知》,对例行新闻发布作出明确要求,并重新登记注册了121名新闻发言人。通过“中华泰山网”及时向社会发布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制度、申报程序及新闻发布会文字、图片、视频和各大媒体新闻报道。2015年,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66场,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政府部门和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13场,新闻发布已成为展示泰安良好形象,沟通服务大众,宣传泰安泰山的主要平台。


  3.政务微博建设管理。印发了《关于开通政务微博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6个县(市、区)、24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开通政务微博并入驻“泰安政务微博大厅”。开通政务微博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政务微博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加强审核登记,落实机构人员,规范发布程序,确保了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安全可靠。2015年,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5400条。


  4.政务微信建设管理。为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宣传优势,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了“全市政务微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政务微信开通和管理工作。6个县(市、区)、57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开通政务微信并入驻“泰安政务微信大厅”。2015年,全市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419条。


  5.手机微门户建设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开发设立了泰安手机微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便捷、互动、适时、动态的政务资源服务。市物价局开通了“泰安?价格通”手机微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民生价格、收费标准、价格政策等信息。


  6.发行“政府公报”。按照“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基层”的原则,扎实推进《泰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的发行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政府公报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2015年,我市发行政府公报1期,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赠阅公报4千余份。


  7.“12345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高效便民服务热线平台。2015年,“12345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1万件,办结率97.5%,回复率保持在100%,解决了大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8.设置公共查阅场所。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均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大厅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制定了工作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陈列《泰安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2015年,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692个。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其中,市政府部门和单位收到申请265件, 县(市、区)及所属部门和单位收到申请157件。在全市收到的422件申请中,当面申请150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66件,信函申请204件。


  (二)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其中,按时办结申请420件, 延期办结申请2件。


  (三)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05件,同意公开103件, 同意部分公开8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件。在不同意公开的17件申请中,涉及国家秘密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4件。


  (四)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是: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财政资金、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文化教育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2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5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5件。 


  (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2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4件,被依法纠错11件,其他情形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二是认真落实《泰安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和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安全。三是按照“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前置。拟稿部门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全市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体系。四是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和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细化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台账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台账。三是下发了《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得分情况的通知》,开展了全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并通报了考核情况。2015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情况12期 。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规范和加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教育、环保、交通及水电气暖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办事信息。三是协调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三家高等院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四是对49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和公开事项,确保民众关注热点问题能够全面、及时公开。本年度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办事信息1322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网络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政府网站版本较旧,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与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和稳妥发展,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新媒体建设。加快微博、微信和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交流互动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突出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地方债券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严格履行受理登记、答复审查、延期办理、意见征询、保密审查等程序,妥善办理答复。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机制。通过采取“请进来”、“学回来”、“送下去”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强化考核检查和协调指导。制定《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适时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市直部门和单位进行社会评议。通过日巡查、周监督、月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落实。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发现问题,推广经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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